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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安装噪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的项目须知
市政施工工地需对易产生浮尘的路面和砂子等工程材料不定期洒水降尘;机械挖土(装土、堆土)、路面铣刨、切割或破碎等,风钻挖掘地面、工程沟槽开挖、市政路面辗轧及施工现场清扫等作业环节,必须采取洒水、喷雾等有效方式进行防尘降尘。对城区道路大修改造和管道施工等作业,推广“建筑垃圾袋装不落地施工法”;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从源头上落实市政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大幅降低施工扬尘污染。
根据太原市政府要求,环城高速以内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以上、环城高速以外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或施工周期大于3个月的建筑工地,一律安装扬尘噪声在线监测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联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轨道交通)和新建改建公园绿地工程工地、道路工程,每2公里安装一台。
同时,城六区范围内所有混凝土搅拌站、拌和站全部安装噪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住建等主管部门联网。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数字管理、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受理建设扬尘群众举报。对工作落实不力、防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人员,视其情节和后果,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太原安装噪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的项目须知
工地扬尘7要素设备功能及规格